签了交通责任认定书后该如何谈赔偿?


签了交通责任认定书后,谈赔偿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是赔偿的途径选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顺利,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若调解也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后明确赔偿的内容。赔偿内容通常要根据损害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损害的情况下,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也就是按照医院对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等。如果构成伤残,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要是造成人员死亡,近亲属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接着是赔偿流程方面。在谈赔偿前,要先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比例。如果事故涉及车辆保险,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一旦双方就赔偿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建议签订赔偿协议,详细列明赔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最后,在整个赔偿流程中,一定要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如医疗费用发票、事故现场照片、交通责任认定书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使用。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保险,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具体赔偿范围和额度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