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现金该如何转移?
我正在起诉离婚,名下有一些现金存款,担心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被对方分走一部分。我想了解一下,在起诉离婚期间,有没有合法的方式可以转移这些现金,避免被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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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期间,试图转移现金这种行为是不恰当且可能带来严重法律后果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金存款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对于在离婚过程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律是有明确规定来进行规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起诉离婚期间转移现金被对方发现,对方有权向法院主张你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并且在离婚后对方发现了该转移行为,还能再次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所以,在起诉离婚时,不应该考虑如何转移现金,而应该遵循法律规定,诚信地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对财产分割有疑问或者认为某些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法院提供证据来证明该财产的归属情况,让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的判决。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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