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房产该如何过户?
我和配偶刚办完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里明确这套房子归我。现在我想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流程,会不会遇到什么麻烦,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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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过户,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后房产过户。 协议离婚的房产过户,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首先,双方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的归属。然后,双方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相关的表格和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和手续费。税费的种类和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契税、印花税等。最后,缴纳完费用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协议离婚的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就是离婚协议书。 诉讼离婚的房产过户,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明确了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单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另一方配合。这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获得房产的一方持生效判决办理过户,就是在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哪种方式过户,在办理过程中都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这样才能顺利完成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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