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给孙女留的房子该如何过户?
爷爷生前说把他的房子留给我,现在爷爷不在了,我不知道该怎么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不太懂相关流程和手续,也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房子过户具体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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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给孙女留的房子过户,常见有两种情形,不同情形下过户方式和所需手续不同。 第一种情形是爷爷在生前就把房子过户给孙女,这属于生前赠与过户或者买卖过户。如果是赠与过户,首先需要爷爷和孙女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办理赠与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办理公证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公证书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就可以完成过户。要是选择买卖过户,爷爷和孙女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网签备案。之后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即可完成过户。 第二种情形是爷爷去世后,房子作为遗产留给孙女。这种情况下,需要先确定该遗嘱是否有效。如果爷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孙女继承,那么孙女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孙女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提供爷爷的死亡证明、房产证、遗嘱等材料,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继承公证书。之后,孙女凭借继承公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无需缴纳契税,但可能需要缴纳少量的登记费等费用。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孙女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得的份额。此时同样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或通过法院诉讼确定继承权,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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