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怎样进行跨省转移?
我工作调动到了外省,之前在本地交的医保想转移过去,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我不清楚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些地方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希望了解一下医保跨省转移的详细步骤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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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跨省转移是指参保人从一个省份到另一个省份后,将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以便在新的地区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这可以避免参保人因地域变动而失去之前积累的医保权益。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跨省转移一般有以下步骤:首先是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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