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上户主已经去世该如何过户?

家里房产证上的户主去世了,房子还在他名下。我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完全不清楚该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办这些手续。担心万一弄错了会很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操作才能顺利完成过户。
展开 view-more
  • #房产过户
  • #户主去世
  • #继承公证
  • #房产继承
  • #过户流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证上的户主去世后,过户流程如下: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若有遗嘱,还需提交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以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然后是办理步骤:第一步,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这一步是为了确认户主已经离世的事实,为后续的过户流程提供基础证明。 第二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公证处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之后出具继承公证书,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第三步,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方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表明,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总之,按照这些规定和流程,就能较为顺利地完成房产证户主去世后的过户事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