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产离婚后如何过户,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涉及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我想知道这种无证房产在离婚后要怎么办理过户啊?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特别担心因为不懂法律,在处理房产问题上吃亏,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规定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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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产离婚后通常无法办理过户。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文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由于存在产权证明缺失的问题,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也就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是因为房产过户需要完成一系列法定程序,而房产证是其中关键的一环,没有它就无法完成正常的过户流程。 比如在离婚时,即便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了无证房产的归属,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房产证,相关部门是不能为其办理过户手续的。 不过,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无证房产离婚后不能过户,但在财产分配上有相应法律规定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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