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公公和儿媳假结婚过户房产的行为?
我想通过公公和儿媳假结婚的方式过户房产,这样能节省不少费用。但又担心这种做法会不会有啥法律问题,也不知道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法律上对这种假结婚过户房产的行为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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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公和儿媳假结婚过户房产这种行为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首先,所谓“假结婚”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实际意义。只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便在法律上生效,这意味着双方会产生一系列基于婚姻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这表明一旦登记结婚,就不能简单地以“假结婚”为由否认婚姻的法律效力。 从房产过户角度来说,虽然表面上通过结婚达到了过户房产的目的,但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被认定为虚假意思表示,房产过户行为可能会被判定无效。 此外,这种假结婚行为还可能会引发其他法律纠纷。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产生债务,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在房产过户后,如果一方反悔,可能会导致财产分割等复杂的法律问题。总之,公公和儿媳假结婚过户房产的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来处理房产过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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