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如何申请撤回裁决?
我之前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情况有变化,不想继续进行了,想知道怎么申请撤回裁决。是直接跟仲裁机构说一声就行,还是要走什么正规流程?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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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撤回裁决有不同情况和方式。 首先,如果劳动仲裁裁决还未生效,有以下常见撤回方式:一是提交书面撤销仲裁申请书。只要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撤回仲裁的意愿即可。比如双方自行达成和解了,就可以用这种方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二是申请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未经仲裁庭允许擅自离场的,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这是一种自动视为撤回的情况。例如申请人收到开庭通知,却无故不参加,就会被这样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有相关规定。 而如果劳动仲裁裁决已经生效,一般只有用人单位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下申请撤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终局裁决:是仲裁庭对当事人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请求作出的裁决,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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