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民间借贷被起诉答辩状该怎么写?


民间借贷被起诉后,撰写答辩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答辩状的写法: 首先,要写清楚标题、答辩人及被答辩人的基本信息。标题一般用“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答辩人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被答辩人(也就是原告)也要写明类似信息。如果有委托代理人,也要把委托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写清楚。这部分是让法院清楚知道参与诉讼的各方是谁。 接着是正文部分。这是答辩状的核心,需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来针对性答辩。 如果对借款事实有异议,比如您认为自己根本没借过这笔钱,或者借的金额与原告所说不符,那就得在答辩状里说明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说法。例如,若您能拿出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实际借款金额并非原告主张的那么多,就可以在答辩状中详细阐述。这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您有权利和义务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要是对借款利息有不同看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您和原告约定的利息过高,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您可以请求法院依法调整利息。若您已经支付了超出法定范围的利息,也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要求折抵本金等主张。 对于借款的用途、还款情况等方面,如果与原告说法不一致,同样要在答辩状里如实说明。比如您已经还过部分款项,但原告不承认,您可以提供还款的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收条等,向法院表明您的还款事实。 最后是尾部。要写上“此致”,再写明具体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名称。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总之,写民间借贷答辩状要基于事实,依据法律,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相关概念: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民事诉讼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原则,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