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交费?

我之前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法院判我胜诉了,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我打算申请强制执行,可我不太清楚申请强制执行需不需要交费。要是要交的话,交多少、怎么交,这些我都一头雾水,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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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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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申请强制执行通常是需要交费的,不过这个费用一般先不用申请人交,而是在执行到款项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其中就包括了申请强制执行。该办法第二十条明确,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其次,关于收费标准。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时,不用先交执行费用。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先从执行回来的款项里扣除执行费,之后再把剩余的款项给申请人。这样一来,既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也保证了执行费用能顺利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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