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艺人签约协议该怎么写?


传媒公司与艺人签订的签约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它明确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下面从几个关键方面介绍协议的写法。 首先是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要写清楚传媒公司的全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及艺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这部分内容是明确签约主体,就好比一场游戏要先确定玩家是谁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接着是协议的期限,要明确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还可以约定是否有续约的条件和方式。这就像规定一场比赛的时间范围,双方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约定协议期限为三年,在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以协商是否续约。 然后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传媒公司的权利可能包括对艺人演艺活动的安排、宣传推广等,义务则有为艺人提供演出机会、培训资源等。艺人的权利有获得报酬、对不合理安排提出异议等,义务是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完成演艺任务等。这是协议的核心部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都在这体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报酬及支付方式也很重要。要明确艺人的报酬计算方式,是固定工资、提成还是两者结合,以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比如约定艺人的报酬按照演出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在演出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这能避免双方在报酬方面产生纠纷。 最后是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要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这是为了在出现问题时有解决的途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