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放弃孩子抚养权书具体应该如何写?


写放弃孩子抚养权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这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能够顺利识别和联系到双方当事人。 其次,表明放弃抚养权的意愿。在协议书中明确写明哪一方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例如:“双方协商同意自[具体日期]起,孩子随[抚养方姓名]生活,其抚养权归[抚养方姓名]。” 然后,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即使一方放弃了抚养权,也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要在协议中明确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等内容。比如:“从[起始日期]起由[支付方姓名]每月付给[接收方姓名][具体金额]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岁周岁),[支付方姓名]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日前将抚养费汇至[接收方姓名]指定的银行帐号。” 再者,探视权的规定也很重要。放弃抚养权的一方通常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要在协议中详细约定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以保障其探视权的行使。例如:“[探视方姓名]对孩子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为每周[具体星期几],探望方式为提前[具体时长]通知[抚养方姓名]后,到[具体地点]进行探视。” 最后,其他事项及协议生效条款。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一些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如“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同时,要注明协议的生效条件,比如“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如有需要)”。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