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的判决书该怎么写?


解散公司的判决书是法院对公司解散纠纷作出裁决的正式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撰写要点: 首部部分,需要依次写明标题、案号、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标题要明确体现法院名称和“民事判决书”字样;案号按照法院内部规定的编号规则编写;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则要清晰列出原告、被告、第三人等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信息,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就像是一份人员清单,让看到判决书的人能清楚知道涉及的各方是谁。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条对判决书应当写明的内容作出了总体规定。 正文是判决书的核心部分,它包含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在事实部分,要详细叙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的答辩意见以及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这里的事实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确认的,要做到客观、真实、全面。比如,要写清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具体表现,像公司连续多年无法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陷入僵局等情况。在理由部分,需要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是否支持原告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和论证。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恰当,结合具体案情阐述法律适用的理由。例如,如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就要说明本案中公司符合该条规定的具体情形。判决结果部分则要明确、具体地写明是否准予公司解散。 尾部要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况,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这部分内容就像是给判决书画上一个完整的句号,让当事人清楚知道后续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