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流程怎么写?


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流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和要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确定申请的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里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一般指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等情形。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这些法定情形,股东才有资格向法院提出强制解散公司的申请。 接着是准备相关材料。需要撰写一份详细的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像股东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以及公司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等;诉讼请求部分要清晰写明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具体情况,比如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的具体时间、次数,股东表决无法达成有效决议的具体事项等,并说明继续存续会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同时,还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股东之间的往来函件等,这些证据要能够证明公司符合法定的解散情形。 然后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向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法院会予以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法院立案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股东作为申请人要充分陈述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事实和理由,出示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说明。公司和其他股东作为被告可以进行答辩和质证,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确实符合强制解散的法定条件,会依法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则会驳回股东的诉讼请求。 最后是执行判决。如果法院作出了解散公司的判决,公司就要进入清算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要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和处理,完成清算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