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大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矛盾重重,公司已经很久没有正常运营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请强制解散公司,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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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解散公司,指的是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从法律条文来看,强制解散公司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包含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障碍;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 其次,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比如公司长期亏损,资产不断减少,股东的投资面临严重贬值风险,或者公司陷入僵局,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股东无法获得投资回报等。 最后,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股东在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之前,应当尝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如协商、调解等。只有在这些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才能向法院提出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要满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这个条件,才有资格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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