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申诉状该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申诉状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要求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撰写要点: 首先是标题,直接写“刑事附带民事申诉状”,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份文书的性质。 接着是申诉人的基本信息。这里要写清楚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如果申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些信息要准确无误,方便司法机关与你联系。 然后是案由和请求事项。案由部分简要说明案件的性质和来源,比如“不服某某人民法院某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请求事项则要明确、具体地提出申诉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比如请求撤销原判、重新审理、改判等。请求事项要合理合法,不能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 事实与理由是申诉状的核心部分。在这部分,申诉人要详细叙述案件的经过,包括犯罪事实的发生、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要突出关键事实和情节,以及原判决、裁定中存在的错误或者不当之处。同时,要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说明申诉的理由和依据。比如,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你可以指出哪些事实认定有误,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线索;如果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你可以说明应该适用的法律条文,并阐述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也很重要。申诉人要提供能够支持自己申诉请求的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要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证明申诉人的主张。 最后是结尾部分,要写明申诉状致送的机关名称,如“此致某某人民法院”或“此致某某人民检察院”,并由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申诉的日期。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为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提出申诉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