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书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书,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的书面请求。 下面为你介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书的基本内容和写作方法。首先,文书名称要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接着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是单位,要写单位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然后是诉讼请求部分,这部分要明确写出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比如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每项费用要写清具体金额。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陈述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你造成物质损失的事实。比如在伤害案件中,要写明何时、何地、被告人实施了何种伤害行为,导致你身体受到怎样的损伤,为治疗损伤花费了多少费用等。理由部分要说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你的物质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你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也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最后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你要列出能够证明你所主张事实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尾部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起诉的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