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格式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来书写: 首先是双方基本信息。要写清楚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常住地址等。这部分能明确协议的主体是谁。 接着是引言部分,要写明双方于何时在何地办理结婚登记,现在因何种原因(如感情不和等),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然后是核心内容: 1. 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很关键,只有双方都真心愿意离婚,协议才是有效的基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 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的探视权如何安排,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同时,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到指定账户)、支付期限(比如到孩子完成特定学历)等都要写清楚。 3. 共同财产分割。像存款、车辆、房产、理财等各类财产,都要逐一说明如何分配,哪部分归谁,涉及贷款的由谁继续偿还等。例如房子,如果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是否需要给予对方相应补偿,以及何时交付房屋等细节都要写明白。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 共同债权债务划分和清偿责任。要写清夫妻共同债权归谁,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最后是其他事项。比如户口迁移问题、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赔偿问题、违约责任(若一方不按协议履行,需承担怎样的责任)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在双方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不生效。而且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协议生效: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生效,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才会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