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效?


要让离婚协议书有效,需要满足多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从主体资格来说,男女双方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简单来讲,就是双方都得是能够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晰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和后果。这是因为如果一方不具备相应能力,就可能无法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这份协议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 其次,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双方是真心想离婚,并且协议里的各项内容都是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后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等手段强迫对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就是无效的。 再者,协议内容至关重要。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明确写清楚。在子女抚养方面,要确定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未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等,同时还要明确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行使方式和另一方的协助义务。财产分割部分,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配,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最好能附清单说明。对于债务,要明确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而且,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如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的条款就是无效的。 另外,程序上也有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手印),并且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后,符合条件的才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分发离婚证。只有经过这一系列法定程序,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对此都有明确规定 。 总之,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在主体资格、意思表示、内容以及程序等多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建议谨慎对待各项条款,确保合法有效。 相关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一般道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