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该怎么写?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且不存在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时,撰写离婚协议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步骤。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的写法。 首先,离婚协议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它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对于无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开头部分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些信息能准确识别协议的当事人,确保协议的效力仅及于特定的夫妻双方。 接着,在协议中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部分内容需要清晰、明确,表明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离婚的共识,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比如可以这样表述:“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由于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在协议中明确说明这一点。例如:“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同时,如果有个人财产,也可以在协议中简单提及,如“男方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女方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对于债务问题,同样要在协议中明确。如果有共同债务,要写明债务的分担情况;如果没有共同债务,也应明确表述:“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如果有子女,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子女的抚养、探视等问题。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方式和期限,以及探视子女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但如果没有子女,也要在协议中注明“双方无子女”。 最后,协议的结尾部分需要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签字表示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同意,日期则是确定协议生效时间的重要依据。 在撰写离婚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双方的意愿。如果对协议内容有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离婚协议最好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