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涉及两个孩子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涉及两个孩子时,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详细且明确地处理好孩子的相关问题。 首先,要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在协议书中要写明两个孩子分别由哪一方直接抚养。 其次,要确定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协议里,要写清楚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按年支付等)以及支付期限等内容。 另外,关于探视权也需明确。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保障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视权,在协议书中应写明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保障孩子能与父母双方都有适当的相处时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同时,双方还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其他与孩子相关的事项,如孩子的教育安排、重大医疗费用的承担等,以确保离婚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能得到妥善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