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家产应该怎么写?


在起诉离婚时,对于家产内容的书写是一项重要且需要严谨对待的工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要点。 首先,需要明确“家产”在法律上多表述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起诉状中书写家产内容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详细列举。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一项一项清晰地写出来,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例如房产,要写明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情况等;对于存款,要注明开户银行、账号、大致金额等信息。这样详细的列举有助于法院准确了解财产状况。 其次,要说明财产的来源和购置时间。这一点很关键,因为不同时间获得的财产,其归属认定可能不同。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些财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在分割范围内。所以写明财产来源和购置时间,能为财产分割提供有力依据。 再者,表明自己对于财产分割的请求。也就是说明你希望如何分割这些财产,比如是平均分割,还是因为某些特殊情况(如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等),你认为应该适当多分得一些财产。同时,最好能在请求后面简要说明理由,这样能让法院更好地理解你的诉求。 最后,在书写格式上,一般可以采用列表的形式,将各项财产依次罗列,这样清晰明了,便于阅读和查看。同时,要确保语言表达准确、简洁,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汇。 总之,起诉离婚时写家产内容要做到详细、准确、有理有据,以保障自己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