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需要写进离婚起诉书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现在正在准备离婚起诉书。对于财产这一块,我有点纠结,不知道需不需要在起诉书中明确写出来财产分割相关内容。想知道在法律上,财产分割到底要不要写进离婚起诉书里呢,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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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是否要写进离婚起诉书,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并且希望通过法院判决来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那么就应当在离婚起诉书中写明财产分割的相关诉求。要详细地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比如房产在何处、车辆的品牌型号、存款的金额以及投资收益等各类财产信息,同时清晰表明自己对于这些财产分割的具体主张和理由。例如,主张某套房产按照怎样的比例分配,或者某一方应获得特定的某项财产等。这是因为法院需要依据这些明确的诉求和信息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有书面协议或者有其他能够明确证明双方无争议的证据,那么在离婚起诉书中可以不专门书写财产分割的内容。此时可以重点阐述离婚的其他相关诉求,比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所以,财产分割作为诉讼请求的一部分,如果有争议就需要写清楚,若没有争议,不写也不影响起诉流程。总之,是否将财产分割写进离婚起诉书,关键在于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是否存在分歧,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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