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里房产归属该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房产归属,首先要明确这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写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和要点。 第一步,要详细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让协议中涉及的主体明确。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得先确定参赛选手是谁。比如张三,男,身份证号[具体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李四,女,身份证号[具体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第二步,对房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描述。这就像给房产做一个“身份证”。要写清楚房产的位置,例如位于[具体省份][具体城市][具体街道][小区名称][栋数][单元号][房号];房产的面积大小,如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产的购买时间,比如[具体日期];以及房产的产权登记情况,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 第三步,明确房产的归属。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就要清晰地写出来。比如“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产归男方(或女方)所有”。如果房产还有未还清的贷款,也需要明确后续贷款由哪一方负责偿还。例如“该房产剩余的银行贷款由男方(或女方)继续偿还”。 第四步,关于房产的过户问题。要写明获得房产的一方要求另一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费用承担。比如“女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协助男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户产生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尽快按照协议的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