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裁决书的事由应该怎么写?


劳动裁决书是劳动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所作出的书面决定,其中的事由部分是对案件事实的详细阐述,对于清晰呈现争议焦点、准确适用法律以及作出公正裁决起着关键作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撰写劳动裁决书的事由。 首先,要介绍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用人单位,还需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是确定劳动争议主体的重要依据,确保裁决书能够准确指向参与争议的双方。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明确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劳动仲裁中的重要性。 其次,详细描述仲裁请求。清晰列出申请人提出的各项仲裁请求,例如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具体金额,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办理离职手续等具体事项。同时,要说明每个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比如,申请人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就需要说明工资拖欠的时间段、金额计算方式以及相关的证据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了适用劳动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请求应在这些范围内合理提出。 再者,阐述争议的事实经过。按照时间顺序,详细叙述劳动争议发生的全过程。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开始,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情况,到争议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例如,描述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对此的反应和采取的措施等。在描述过程中,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避免使用带有主观情绪的语言。这部分内容是整个事由的核心,是仲裁员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重要依据。 另外,要列举证据和证据来源。说明申请人为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所提供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并注明证据的来源和获取方式。如果有证人,还需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准确列举证据对于证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 最后,要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在详细叙述事实经过后,总结出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例如是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存在争议,还是对工资计算标准有分歧等。明确争议焦点有助于仲裁员聚焦案件关键,提高裁决的准确性和效率。 在撰写劳动裁决书的事由时,要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规定为准绳,确保能够准确反映劳动争议的全貌,为公正裁决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