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


非婚生子抚养权协议是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父母双方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协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撰写要点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协议的开头部分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是为了确保协议的主体明确,在后续履行协议过程中能够准确联系到相关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接下来,要详细写明非婚生子女的基本情况,如孩子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明确孩子的身份信息,是确定抚养权归属对象的重要前提。 协议的核心部分是抚养权的归属。双方需要协商一致,明确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通常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是非婚生子,但在抚养权判定上适用同样的法律原则。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都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探视权也是协议中不可忽视的内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保障另一方的探视权,明确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这有助于维护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保障孩子能够感受到双方的关爱。 最后,协议的结尾部分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和签订日期。签字表示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同意受其约束。 总之,撰写非婚生子抚养权协议时,要全面考虑各种情况,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公平合理,以保障孩子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