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保是在一起的吗?
我一直不太清楚生育保险和医保的关系,不知道它们是不是合并在一起了。我现在怀孕了,之后涉及到生育费用报销等问题,很想弄明白这两者的关联,它们是分开的还是已经整合在一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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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医保在一定程度上是合并在一起了。 在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这里所说的合并并非是取消生育保险,而是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两险合并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只需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报销方面,生育医疗费用将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通过医保基金支付,简化了报销流程,提高了报销效率。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享有的生育保险待遇并不会降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仍然按照原规定执行。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终止妊娠费用和分娩住院医疗费用等。生育津贴则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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