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的调解书意味着已经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通过法院调解处理离婚事宜,现在法院给了调解书。我不太确定,拿到这个调解书是不是就代表我们已经离婚了呀?我有点担心后续还会有什么问题,想弄清楚这调解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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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里,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是具有重要法律效力的文件。要理解它是否意味着已经离婚,我们先得明白离婚调解书是什么。简单来说,离婚调解书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而在离婚案件中,一旦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它就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表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离婚调解书生效时起就正式解除了。也就是说,当你拿到法院给的调解书,并且你和对方都已经签收,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讲,你们就已经离婚了。后续也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因为离婚调解书就是你们婚姻关系解除的有效证明。所以,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你就可以确定你们已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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