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盗电动车未找回证明该怎么写?

我之前电动车被盗了,去派出所报了案,现在需要一份电动车未找回的证明。但我不知道这个证明的格式和内容该怎么写,也不清楚具体要包含哪些关键信息,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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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盗证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被盗电动车未找回证明通常是由负责该案件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文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要点。 首先,我们要了解这个证明的性质。它是公安机关根据案件侦查情况,对被盗电动车尚未追回这一事实给予的书面确认。这个证明具有法律效力,能证明你电动车被盗且还没找回来的情况。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有责任对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并如实记录侦查情况。所以,对于被盗电动车未找回的情况,他们有义务出具相关证明。 从内容上看,一份完整的证明应包含以下要素。标题一般为“被盗电动车未找回证明”,要醒目且能准确反映证明的主题。证明开头需顶格写接收证明的单位名称,比如“致XXX单位”。接着正文部分,要详细说明报案人的基本信息,像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清电动车被盗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以及车辆的详细信息,如品牌、型号、颜色、车架号等。同时,明确表明经公安机关侦查,截至证明出具之日,该被盗电动车尚未找回。 证明结尾要有出具证明的公安机关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只有加盖公章,这份证明才具有正式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是无法自行书写这份证明的,必须由公安机关按照规范流程来出具。你只需向负责你案件的派出所提出开具证明的申请,他们会根据案件侦查记录进行填写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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