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因家庭暴力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在一起生活,他/她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实在受不了想离婚。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吗?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又会怎么处理呢?想了解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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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其次是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遭受家暴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也就是遭受家暴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实施家暴的一方,因为家暴行为显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最后,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家暴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受害者因遭受家暴而受到的精神痛苦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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