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做早餐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经常因为做早餐的事吵架,现在闹到要离婚这一步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就因为做早餐这种家庭琐事闹离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呢?我心里实在没底,不知道这段婚姻还能不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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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案件的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因为做早餐这种生活琐事而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首先会着重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帮助夫妻双方沟通,找出矛盾的根源,看是否能够修复感情、解决问题。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仅仅因为做早餐引发的矛盾,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 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即使一方坚决要求离婚,通常也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在后续的生活中,双方矛盾依然无法解决,感情持续恶化,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再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就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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