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起诉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都觉得过不下去了,两人都打算起诉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呀?是看谁先起诉吗?还是有其他判定标准,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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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同时起诉离婚,法院通常只会受理其中一个起诉,驳回后起诉一方的起诉。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防止法院对同一事实作出不同或互相抵触的判决,避免浪费诉讼资源等目的,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主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要是法院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和解,那么就不会批准离婚申请。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就会准许离婚。另外,如果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其中一方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会遵循平等分割原则,同时会照顾无过错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一方等。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一事不再理:是指为防止法院对同一事实作出不同或互相抵触的判决,或为实现诉讼经济的目的,避免浪费诉讼资源,或为维持生效判决之既判力,法律规定的禁止当事人另行起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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