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网络出轨离婚会怎么判?


在我国,关于女方网络出轨离婚的判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女方网络出轨,但如果另一方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可能在第一次起诉时不会准予离婚。不过要是能证明因为女方网络出轨,导致夫妻感情无法挽回,比如双方因此长期分居、矛盾激烈等,调解无效时法院会判决离婚 。 其次是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女方网络出轨行为严重,达到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程度,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向无过错方倾斜,即男方可能会多分一些财产。 然后是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总的原则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女方网络出轨行为对孩子成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因为网络出轨而疏忽对孩子的照顾、陪伴等,那么在抚养权争夺上,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但如果女方有稳定的生活环境、经济条件,且能证明自身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 相关概念: 网络出轨: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网络与他人建立超出正常社交范畴的亲密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言语暧昧、情感依赖等行为。 过错方:指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一方,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网络出轨严重的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过错方。 无过错方:相对过错方而言,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实施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