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亡男童父亲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正面临这样一个情况,我和丈夫本来感情还可以,但是儿子意外身亡后,我们的关系变得很糟糕,现在打算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孩子已经不在了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我们离婚呢?是主要看感情状况,还是有其他特殊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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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是,孩子身亡这一情况本身并不会直接决定离婚的判决结果。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会先进行调解,然后重点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比如,如果有证据表明夫妻双方存在上述导致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那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存在这些情形,且有调解和好的可能,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另外,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孩子已经身亡,在考虑财产分配时就少了关于抚养孩子相关的一些因素,但仍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 相关概念: 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情感已经无法修复,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和可能。 法定情形: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作为判决离婚依据的具体情况。 财产分割:夫妻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和分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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