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前妻离婚会怎么判?


在涉及二胎且前妻离婚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的。但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然后是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两岁以下的儿童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两至八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原则做出决定,比如哪一方的经济条件更好、哪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等。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意见也将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 最后是过错赔偿问题。如果一方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过错赔偿:因一方有特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