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自己的财产会怎么判?
我准备和另一半离婚了,我们有不少财产,我想知道离婚后我自己名下的财产会怎么判,是都归我,还是要和对方分割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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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首先要明确“自己财产”的法律概念。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后通过合法方式获得的、依法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是归个人所有的,不会进行分割。 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平均分割财产,但同时也会考虑到子女的抚养情况、女方的权益等因素。所以,如果您所说的“自己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离婚时一般归您个人;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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