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外面有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发现老公在外面有了孩子,现在打算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离婚会怎么判啊?主要想了解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定,财产方面会怎么处理,还有我能不能要求老公给予我一些赔偿之类的,心里很没底,希望能有个清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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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老公外面有孩子,涉及离婚判决,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离婚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老公外面有孩子,如果能证明其与他人同居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接着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表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主要是看怎样对孩子成长更有利,老公外面有孩子这一情况不是决定抚养权的关键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教育背景、职业、收入、家庭环境等诸多因素。 然后是财产分割。虽然老公在外面有孩子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不一定构成少分财产的法定事由,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过错行为,比如与他人同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财产分割上,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得一些财产。 最后是离婚损害赔偿。若老公的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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