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带新妻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丈夫带着别的女人来跟我提离婚,我现在很无助,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他这种带着新妻子来提离婚的行为,法院会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问题,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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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判决。 首先,从离婚请求本身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丈夫带新妻这种行为,若能认定为与他人同居,法院大概率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丈夫存在与他人同居这种过错行为,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道德品质等因素,判断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若女方没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况,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会更有优势。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女方可以要求丈夫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以弥补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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