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辞职违约金是多少?
我在工行工作,现在打算辞职,但是不太清楚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要支付的话,具体是多少。我和工行签了劳动合同,不知道合同里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数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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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工行辞职违约金的问题时,首先要明确违约金在法律上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在劳动合同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一般来说,只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其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工行给员工提供了价值10万元的专业培训,并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员工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此时需要分摊的培训费用即违约金为6万元。 其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工行与员工约定的其他违约金条款可能是无效的。所以,员工在工行辞职时,要先判断自己是否处于上述两种情况之中,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及具体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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