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分利避税是合法的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公司盈利准备分红。听说有些方法能避税,可又怕不合法,所以想问问自然人股东分利避税到底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会有什么后果,合法的话又有哪些正规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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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分利避税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分利避税是违法的。企业年底分红是对股东的投资回报,自然人股东一旦分红,依据现行税法必须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采取诸如让股东拿发票报销来减少利润从而拿走分红这种方式,就是违法的。这是因为这种行为人为地改变了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存在一些合法的税务筹划方式。例如,自然人股东在合作时通过合伙企业或者基本的有限公司来间接持股,有可能获取一定的节税空间 。这是利用了不同组织形式在税收政策上的差异。再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如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约定“定向分红(同股不同酬)”条款,在一定时间内让部分股东放弃分红,将未分配利润分给其他股东,这种符合规定的安排也是合法有效的。 总之,自然人股东分利避税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触碰法律红线,避免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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