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如父母要离婚儿女会怎么判?

我现在很担心父母离婚后自己的归属问题。爸妈最近关系一直不好,感觉快要走到离婚那一步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到底会怎么考虑呢?是按年龄,还是看爸妈谁的条件好之类的,特别想搞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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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时,儿女抚养权的判决是法院根据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的。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如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等,子女也可随父亲生活。这是基于幼儿身心发育特点和保障其健康成长的考虑。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当双方对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也可以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要是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就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情况,会优先考虑有这些情形的一方。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随意选择,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归属中是重要参考因素。 总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考虑孩子年龄、父母双方各方面条件以及孩子自身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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