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父母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并结合孩子年龄、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情况来判定。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等权利义务,且明确了不满两周岁子女抚养的一般原则。 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若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裁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这些情况下一方会被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若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这也可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不过,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法院一般在父母都有抚养条件且都争取抚养权时,才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总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核心是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水平等,是综合考量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