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领取他人退休金能否立案?


在探讨非法领取他人退休金是否可以立案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退休金是指劳动者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一种专属的社会保障权益。 当出现非法领取他人退休金的情况时,这可能涉及到多种违法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最常见的可能构成盗窃罪或诈骗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有人通过伪造证件、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非法领取他人退休金,就符合诈骗罪中‘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这一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所以,当非法领取他人退休金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时,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同时,退休金的发放机构在发现异常领取情况时,也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一旦立案,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此外,受害者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返还非法领取的退休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现非法领取他人退休金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