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了案底免予起诉是否有影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免予起诉”这个概念。免予起诉是在过去的刑事诉讼制度里,检察机关对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决定。不过,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免予起诉制度已被废除,现在对应的是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留了案底且免予起诉(现在是不起诉)是否有影响,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法定不起诉,因为本质上就意味着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严格意义上就不存在案底一说,对当事人在找工作、考公务员等方面通常不会有影响。比如当事人确实被错误追究,最后被法定不起诉,那么其就业、升学等权利和普通公民一样,不会因曾经的追诉过程受到限制。 对于酌定不起诉,虽然是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但毕竟还是有犯罪的情况存在。在一些对人员背景要求非常严格的工作领域,如公务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等岗位,可能会有一定影响。因为这些岗位在政审环节会比较严格,酌定不起诉可能会被认为有一定的不良记录。不过在其他普通工作领域,影响相对较小。 证据不足不起诉,由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理论上也不应认定当事人有犯罪记录。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也会存在一些误解或者歧视情况,不过随着法治观念的增强,这种影响应该会逐渐减小。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只要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有罪,在法律层面就不能认定为有犯罪记录。但在社会实际层面,不同的情况可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