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起诉是否会有案底?
我涉及一起案件,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起诉。但我担心这会不会留下案底,影响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比如考公、入职一些企业等。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不予起诉到底会不会有案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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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案底”这个概念。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也就是一个人曾经被认定犯有罪行的记录。一般情况下,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的人,才会留下这样的犯罪记录。 而“不予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从而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意味着,在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经过法院的有罪判决,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不过,虽然不予起诉不会产生犯罪记录,但在司法机关的内部系统中可能会留存相关的案件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是用于司法工作的记录和存档,通常不会对外公开,也不会对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等,相关部门在必要时可能会查询这些信息。总体而言,正常情况下不予起诉不会有通常意义上的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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