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类犯罪退赃款多少会影响判刑呢?


在职务类犯罪中,退赃款的数额与判刑是密切相关的,退赃在司法实践中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下面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理解退赃的含义。退赃就是指犯罪分子将通过犯罪手段获取的财物归还给被害人或者上缴给司法机关。对于职务类犯罪,这可能包括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所得到的金钱、物品等。退赃体现了犯罪分子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将此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表明退赃是犯罪分子的法定义务。 从司法实践来看,退赃数额不同,对量刑的影响也不一样。如果犯罪分子全额退赃,也就是将所有通过犯罪获取的财物都退还,通常会被认为悔罪态度较好,法院在量刑时会给予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提到,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要是部分退赃,法院会根据退赃的比例、主动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从轻处罚的幅度。一般来说,退赃比例越高,从轻的幅度可能相对越大,但具体的幅度并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退赃只是影响量刑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唯一因素。法院在判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比如犯罪手段是否恶劣、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等。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退了一定数额的赃款就必然会判处某个特定的刑罚。 总之,对于职务类犯罪,积极退赃对量刑是有利的,退赃数额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获得的从轻处罚幅度越大,但最终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