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一方过世后该如何继承?
我和爱人婚后有不少共同财产,最近爱人突然离世,我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继承。我和爱人有一个孩子,双方父母也都健在。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夫妻财产继承的具体流程和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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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财产一方过世的情况下,继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夫妻一方过世时,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一方过世后,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接下来就是遗产的继承问题。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举例来说,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万,一方过世后,先将50万分给在世的配偶,剩下的50万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若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就按照遗嘱分配这50万。若没有遗嘱,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这50万。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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