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会不予起诉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现在感觉对我不利的证据其实没那么充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要是证据不足的话,检察院会不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啊?我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自己到底会面临什么结果。
展开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证据不足是有可能导致不予起诉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证据不足。简单来说,证据不足就是现有证据没办法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据该条第四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当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证据还是不充足,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检察院就不会将案件起诉到法院,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进入审判程序。 所以,证据不足在法律上是有不予起诉的可能性的,这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法律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