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分红,收到分红的一方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我有一家企业,和另一家企业有合作,对方给我们企业分红了。我不太清楚这部分分红在我们企业这里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怕处理不好税务问题有麻烦,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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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分红,收到分红的一方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收入,一般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但是,对于企业间的分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里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而且,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简单来说,如果两家企业都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并且是直接投资关系,那么收到分红的企业取得的这部分分红通常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例如,A企业直接投资了B企业,B企业盈利后给A企业分红,A企业就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然而,如果是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分红,就不能享受免税待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C企业持有D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到12个月就获得了分红,这部分分红就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间分红时,收到分红的一方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要依据上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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